許昌衛潔醫療廢物處置有限公司 2023年環境污染防治信息
發布時間:2023-07-05 15:44:45 瀏覽次數:4095次
一、基本情況
許昌衛潔醫療廢物處置有限公司位于許昌市西北4公里處,毗鄰許禹公路,交通便利。公司占地面積9391㎡,是許昌市唯一一家有資質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機構,主要承擔許昌市行政轄區內所有醫療機構產生的醫療廢物的收集和處置?,F有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線2條,一條為日處理能力5噸的高溫蒸汽滅菌工藝,一條為日處理能力10噸的微波消毒工藝。
公司醫療廢物處置項目2007年12月動工建設,2008年10月完成并批準投入試運行,2009年6月1日通過了河南省環境保護廳的環保驗收并投入正式運行,2009年6月16日取得河南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2020年公司醫療廢物處置項目擴建完成之后,2021年4月8日又重新申領了河南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現核準經營廢物類別為HW01醫療廢物(841-001-01、841-002-01、841-003-01),核定日處理能力為15噸。
二、污染防治情況
(一)廢水
廠區內生產廢水經統一收集后進入污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規模 30m3/d),采用“初沉池+調節池+缺氧池+接觸氧化池+MBR池+消毒池”處理工藝,處理后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標》(GB/T18920-2002)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綠地灌溉水質》(GB/T25499-2010),全部回用于周轉桶、轉運車、地面清洗用水和綠化用水,不外排。
(二)廢氣
1、車間有組織廢氣,經收集后通過“旋流塔噴淋+UV光氧催化+尾氣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裝置進行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其中顆粒物排放濃度應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限值要求(顆粒物≤120mg/m3),NH3, H2S、臭氣排放量應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限值要求(NH3≤4.9kg/h、H2S≤0.33kg/h、臭氣濃度≤2000), TVOC (以非甲烷總烴計)污染物排放濃度應滿足《醫療廢物處理處置污染控制標準》(GB 39707-2020)(非甲烷總烴≤20mg/m3)的要求。
2、污水處理站惡臭廢氣
對污水處理站惡臭氣體收集后經活性炭吸附裝置除臭并通過15m髙排氣筒排放,污染物排放量應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限值要求(NH3≤4.9kg/h、H2S≤0.33kg/h)。
3、廠界無組織廢氣
廠界無組織廢氣排放濃度應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二級新改擴建類限值(NH3≤1.5mg/m3、H2S≤0.06mg/m3、臭氣濃度≤20)要求。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由微波消毒設備配套破碎機、風機、水泵等設備產生,項目選用低噪聲設備,并對各高噪聲設備釆取減振、消聲、隔聲等降噪處理后,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2類標準要求。
對生產處置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噪聲,我們制定了自行監測方案,并委托河南叁點壹肆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符合標準限值,且檢測結果及時上傳至污染源檢測信息管理平臺。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危險固廢主要有醫療廢渣、廢周轉桶,廢氣處理設備產生廢濾棉、廢濾膜、廢活性炭、廢UV 燈管、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其中:醫療廢渣和廢周轉桶(經高溫滅菌+破碎處理后)送許昌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進行焚燒處置。
截止到2023年06月30日,我們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共產生廢濾棉、廢濾膜共計0.018噸;廢活性炭0.129噸;污泥0.029噸。目前,均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公司將定期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安全處置。
三、運行情況
對凡是納入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的醫療機構所產生的醫療廢物我們嚴格按照要求進行收集、轉運和處置,確保做到醫療廢物收集及時、轉運安全、處置規范。
截止到2023年06月30日,我們共收集醫療廢物1388.7316噸,已全部得到了安全、無害化處置,滅菌處理后的醫療廢渣全部送至許昌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燒處置。
截止到目前,在市、區環保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我們許昌衛潔醫療廢物處置有限公司持續穩定運營,在此期間,沒有發生一起環境污染事件。